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云南网讯(通讯员 李凌 记者 郎晶晶)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干部队伍“育选管用”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这是近年来全国首家专门就省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
《若干措施》着眼加强省直机关政治建设,提出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和“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每年在省委党校举办专题研修班,确保5年内省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的理论教育。为切实把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提出常态化开展蹲点调研,每年对省直机关开展1轮以上全覆盖调研,全面掌握优秀干部情况,建好“六个一批”优秀干部库;每年对省直机关领导干部至少开展1次政治素质考察,并“一人一档”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建立“一把手”储备库,注重选拔具有州(市)、县(市、区)党政班子任职经历特别是县(市、区)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干部,注重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拔专业能力强的干部,注重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及发达地区引进紧缺急需的干部担任“一把手”。为压实党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提出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双签字”制度,对推荐人选把关不严的,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若干措施》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省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一些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长期空缺、领导职数长期闲置的问题,建立岗位空缺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正职岗位空缺一般不超过1个月,副职岗位空缺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正处长级领导岗位空缺且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选配。针对年轻干部培养滞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预警机制,每半年对处级年轻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红黄牌提醒。针对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专业能力素质评价体系,精准掌握干部专业能力水平,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原则,项目化清单化开展专业能力培训。针对一些单位干部队伍流动性差、活力不足的问题,规定厅、处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必须轮岗交流,每年在省直机关与州(市)之间开展干部双向交流任职。针对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的问题,加大对“躺平式干部”整治力度,明确干部被提醒谈话后3个月无明显改进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个月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加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若干措施》坚持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同时,加大关心关爱力度,提出建立干部健康情况了解和报告制度,落实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走访慰问等制度,特别是职级晋升重点关注实绩突出、默默奉献、群众公认的干部,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省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作表率,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据介绍,根据省委关于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要求,今年2月至7月,省委组织部派出12个调研组到76家省直单位开展蹲点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为研究出台《若干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