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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教育培训计划,5月16日至5月20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和云南西南联大干部教育学院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在昆明召开。此次研讨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思维、普法与执法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就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如何抓出实效等问题,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确保法治云南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5月16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式,云南师范大学保留正厅级待遇李国疆致辞,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国军作动员讲话。

开班式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常学常新、常学常悟、常学常用,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发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全面理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独创性、集成性重大贡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云岭大地汇聚起磅礴的法治建设力量。

开班式强调,要准确认清形势,毫不动摇统筹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清醒认识到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采取有效管用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过程中,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云南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开班式要求,要聚焦目标任务,注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云南的生动实践。要抓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法治建设“施工队长”,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抓调查研究,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注重摸清实情,抓住依法治省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揪心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抓述法工作,坚持将述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持续强化制度约束力,对述法对象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让述法“见人见事见问题”。要抓法治督察,切实发挥好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增强督察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较真碰硬的督察,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推进。要抓法治考核,注重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动态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拧紧任务落实“责任链”上持续发力。要抓探索创新,破除“夜郎情结”和“峡谷意识”,树立“重担压出铁肩膀”理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多点开花、齐头并进,打出更多“云南好牌”。

此次培训班邀请来自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的知名教授和省司法厅有关业务处室领导进行授课。全省各州(市)依法治州(市)办分管领导及秘书科(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办负责同志,以及省司法厅相关部门同志共计139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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