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等部门,共同修订了自然科学研究、经济、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快递工程、信息通信工程、地震工程等10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新的评价标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在上述领域中,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已不适应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对人才评价的新要求,亟须进行改革和完善。
新修订的职称评价标准充分遵循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了重业绩贡献和市场需求的导向,并针对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合理制定了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有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新的评价标准条件,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rss.yn.gov.cn)查询。(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