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按照“试点预评估、省级初审、中央复核”的步骤,有序开展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验收评估工作。
完善政法机关“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
1月15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扇观察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再次传递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的强劲动能。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政法工作,必须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制定实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意见,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分类指导,推动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推行“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
新的一年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仍然是各地坚定不移、笃行不怠的重点工作之一。
会议指出,要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合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律工作者等各类力量和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加大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包案接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要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工作,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部署今年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若干实事。要全力追捕涉黑涉恶“漏网之鱼”,持续整治“村霸”。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和行业监管责任。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样板,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要深化分类指导,推动试点地区既全面落实试点各项要求,又集中资源力量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按照“试点预评估、省级初审、中央复核”的步骤,有序开展好第一批试点地区验收评估工作。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要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平安建设。
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
启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有力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1年,一系列执法司法创新改革次第实施,一揽子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加速完善。各级政法机关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新的一年,如何持续为建设高质量法治添薪加火,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画出了四个“着力点”: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要推动民法典深入贯彻实施,加强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司法工作。
着力提升法治服务能力,更好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要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战略,在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完善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对接发展所需。
着力强化执法司法供给,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快新领域新业态新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大反垄断、反暴利、反天价、反恶意炒作、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司法力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推出安商惠企的便利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着力补齐涉外法治短板,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高水平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
推动政法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
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这是当前政法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的时代课题。
新的一年,如何在狠抓落实、科学评估、精准督察的基础上,推进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会议用五个“健全完善”作出了细化部署:
健全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要完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体系,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形成符合政法工作规律的管理体制。要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
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要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新型办案组织建设,细化执法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优化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办案权力运行模式,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深化巡回检察工作,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进行。要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及配套衔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诉讼制度体系。要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总结推广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抓紧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和配套政策,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精细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要加强民事案件审判检察监督机制建设。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健全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要深化“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总结推广“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等经验,持续推出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领域便民利民新措施,确保今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2021年,通过集中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广大政法干警接受了革命性锻造。正风肃纪、素能提升、顽疾整治、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暖警爱警等制度机制的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意义,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巩固深化政治建设成果。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各方面、全过程。要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孙力军等流毒影响。
巩固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成果。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深化案件线索查办和顽瘴痼疾整治。
巩固深化素能培训成果。坚持战斗力标准,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覆盖职业生涯的素能培训体系。制定政法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新时代政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优秀青年干警锻炼培养选拔力度。健全政法干警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
巩固深化正向激励成果。坚持严管厚爱,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定期开展全国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完善关爱慰问工作机制和政策。深入挖掘选树新时代政法英模,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提升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水平,让政法正能量更充沛、主旋律更响亮。
巩固深化制度建设成果。要注重抓源治本,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完善政法机关“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